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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2008年重点电煤供应任务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2008年重点电煤供应任务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28号)


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县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2008年起逐年增加省内电煤供应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45号)和《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电力供应侧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46号)的精神,现将省政府安排我区2008年的电煤供应任务重新进行分解下达。请你们根据重新分解下达的任务,将责任和任务逐级进行分解下达,落实到每一个煤矿每一个企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电煤供应任务的完成。原毕署办通〔2008〕119号文件不再执行。

  附:2008年毕节地区重点电煤供应任务再调整方案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 
  2008年毕节地区重点电煤供应任务再调整方案
  单位:万吨
供煤单位分计发电企业
 大方电厂黔西电厂黔北电厂纳雍电厂
大方县150150   
黔西县150 150  
金沙县555  555 
织金县270110110 50
纳雍县330   330
百里杜鹃管委会16510560  
水矿集团180   180
六枝工矿集团80   80
林东矿业集团4715725 
兖矿贵州能化公司702050  
贵州能发公司68103550
黔西金坡煤业40 40  
合  计210541042058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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