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城市规划区土地资源整合及土地出让收入集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署办通〔2008〕16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整合毕节市城市规划区土地资源和出让收入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毕署通〔2008〕30号)精神,为科学利用毕节市城市规划区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管理,行署决定成立毕节市城市规划区土地资源整合及土地出让收入集中管理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张吉勇 行署专员
副主任:
王玉屏 行署副专员
龙泽玉 毕节市政府市长
成 员:
袁德琴 地区财政局局长
张政纲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克明 地区建设局局长
汪应立 地区房产局局长
陈百方 地区规划局局长
杜培忠 地区监察局局长
刘晓益 地区审计局局长
汪家军 地区发展和改革局常务副局长
叶真文 地区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雷先用 毕节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罗昌录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江晓燕 毕节市监察局局长
聂祥华 毕节市财政局局长
彭新立 毕节市建设局局长
王 茂 毕节市审计局局长
尹 翔 毕节市房产局局长
汪 翔 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兵 毕节市规划局局长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财政局,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王玉屏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德琴、张政纲、雷先用、陈乔友(地区建设投资公司总会计师)任办公室副主任,周庆(地区财政局)、黄福军(地区国土资源局)、杨军(地区发展和改革局)、杨建国(地区建设局)、孟天云(地区审计局)、万月平(地区监察局)、袁敏(地区质监局)、李方生(地区建设投资公司)、陈燕(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吴剑侠(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局)、戴昭祥(毕节市财政局)、杨春芳(毕节市建设局)、梁永(毕节市审计局)、翟耀(毕节市规划局)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