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长沙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节能意识,着力降低我市能源消耗水平,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6年、2007年我市万元GDP能耗分别比上年下降3.89%和4.69%,但要完成“十一五”末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的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浪费资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现象,特别是在油电消费过程中仍有诸多亟需改进的薄弱环节和关键节点。加之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持续攀升,节能形势更为严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认识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节能降耗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广泛动员全民节能,特别是要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措施,打好攻坚战、持久战,为长沙“两型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全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都要参加2次(冬夏两季各1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