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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东、天西、阿山国有林管理局: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确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明确提出加强林业建设,同时提出新农村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32号文件提出:“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重要地位”。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责任。林业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巨大的潜力和重要的地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林业局场长会议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我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疆林业行动纲要》目标任务,统筹安排2008年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尤为必要。各地林业部门要针对当前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抢抓机遇、全面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林业推进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务求实效。现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去冬今春,我区南疆各地发生历史罕见的雪灾和持续低温天气,苗木、幼树、果树冻害严重。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制定落实防冻减害措施,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积极有效地防控以腐烂病为主的林木病虫害等次生林业灾害的发生蔓延。各地要切实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思想准备,防止倒春寒和春季迅速升温造成损失。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开展自救,维护群众利益、稳定群众情绪、增强农民发展林果业的信心。要充分利用春季林业生产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受灾林地的苗木补植。要做好林果基地的抚育管理工作,做好今年冬季果树越冬和防灾工作。

  2、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继续抓好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切实建设和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支持,保护恢复培育森林资源、拓展生存空间。进一步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维护资源安全,提高森林质量,发挥综合效能。加快天保工程区后续产业培育,增加职工收入,维护林区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建设质量,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生态改善双赢。继续发挥“三北”防护林工程在改善绿洲生态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防护林建设和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提高数量质量、优化结构布局、增强功能效益。加速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维护物种安全。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强化湿地管理,促进湿地恢复。继续推进防沙治沙,切实治理和改善荒漠生态系统,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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