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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通知

  3.限制进出隔离。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车辆等进出场区,必须进入时,要严格进行消毒;养殖场工作人员限制任意离开场区,必须离场时,离进场都要严格进行消毒;管理区原则上要建设监控室,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用于生产管理和接待介绍,生产区严禁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使用的车辆禁止离开生产区使用,运输饲料、动物的车辆应定期进行消毒。

  4.养殖场内各物群之间隔离。养殖场要执行“全进全出”制和单向生产流程,不同种类动物不能混养,畜禽分群、转群和出栏后,栋舍要彻底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舍5-7天,方可调入新的畜禽。养殖场的栋舍布局应以方便生产和防疫为原则依具体情况而定,但栋舍之间距离不应少于10米。养殖场内部布局应根据科学合理的生产流程确定,各生产单位应单设,并严密隔离,严禁一舍多用,严禁交叉和逆向操作。饲养、兽医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舍专岗,严禁擅自串舍串岗。

  (二)消毒措施

  消毒是生物安全体系中重要的环节,也是养殖场控制疾病的一个重要措施。通过消毒可以减少和杀灭进入养殖场或畜禽舍内的病原,减少畜禽被病原感染的机会。

  1.大门及养殖舍进出口的卫生消毒。在畜禽场的大门口及每栋畜禽舍的出入口都必须设立消毒池(池长为车辆车轮两个周长以上),用以消毒来往人员的靴鞋和进出车辆的车轮,池内的消毒液每周更换两至三次。设置喷雾消毒装置,对来往车辆的车身、车底盘进行细致、彻底的喷洒消毒。设立洗手池,用消毒液进行洗手消毒。工作人员应穿上生产区的水鞋或其它专用鞋,通过脚踏消毒池后进入生产区。

  2.人员消毒。工作人员在进入生产区之前,必须在消毒间用紫外线灯消毒15分钟,或更换工作衣、帽。有条件的地方先淋浴、更衣后再进入生产区。

  3.畜禽舍消毒。采用“全进全出”饲养方式的规模场,在引进畜禽前,对空舍应彻底消毒。一般应先消除杂物、粪便及垫料,用高压水枪从上至下彻底冲洗顶棚、墙壁、地面及栏架,直到洗涤液清澈为止;后薰蒸消毒12小时;再用消毒液喷洒消毒一次。消毒后均应用净水冲去残留药物,以免毒害畜禽。

  4.其他消毒。饲槽及其他饲养管理用具每天洗刷,定期用消毒液进行消毒;运动场每周要进行2-3次消毒;为减少感染性病原传播,畜禽体表每周要进行2-3次带畜带禽消毒。

  (三)免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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