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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推广普及畜禽良种和配套适用技术。规模养殖场饲养品种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良种标准,鼓励开展自选自繁自用,并与现代种畜禽场建立直供关系。各级畜牧兽医技术部门要完善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引进国外畜禽专用优良品种以及国内新育成品种,普及应用家禽标准化生产、生猪发酵床养殖、奶牛高产高效和粪便循环利用等一批综合配套适用技术,为示范创建活动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服务。

  (三)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提高饲养及管理人员对依法防疫的认识和自觉性,明确其动物防疫的义务和责任。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必须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重点加强免疫制度、消毒制度、休药期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以及全进全出、自繁自养等科学管理制度建设。切实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强化畜牧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探索、总结和推广畜禽生产与种植业实现有效结合的各种模式,发展农牧、牧沼、林牧、牧鱼等立体种养粪便循环利用模式。大中型规模场要分期分批建设沼气工程,开展粪便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应开展有机肥加工,逐步实现有机肥商品化。完善畜禽粪便综合治理设施设备,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减少粪污排放量,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整合高效农业、设施农业、丘陵山区开发、科技入户工程、生猪标准化养殖补助、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加大对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区)要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生态健康养殖达标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份)。各地要积极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养殖场户宣传生态健康养殖的相关内容,重点对辖区内大中型规模养殖基地组织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宣传培训,增强规模养殖场户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意识。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活动实施方案,为示范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作好准备。各县(区)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芮国兴;联系电话:84375129)。

  (二)实施阶段(7-11月份)。各地按照全市畜牧业生态养殖创建实施方案,分批次创建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创建任务是:沭阳县14个,泗阳县9个,泗洪县11个,宿城区和宿豫区各8个。同时,各县(区)要分别创建1个循环农业经济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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