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南京、无锡、盐城、扬州、镇江5市的19个县(市、区)。
(二)项目内容
1、查、灭钉螺
对严重危害人畜的易感地带和感染性螺点,加大查、灭螺力度,采用氯硝柳胺浸杀、反复喷洒或喷粉等方式灭螺,控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
2、查、治病人
采取不同流行程度分层防治的策略,强化重点疫区易感人群的查、治病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流行村进行普查,建立血吸虫病病人档案,积极开展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工作。人群查治病工作与家畜查治病工作相结合,做到人、畜同步查治。
3、健康教育
在疫区村人群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疫区居民普遍接受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教育,引导疫区居民建立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疫区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尤其要加强疫区中小学生和水上作业渔船民、畜主的血防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血防教学计划和教材,安排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疫区中小学生的血防知识知晓率和行为正确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印制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年历4万套,以及订购部分实用性宣传品发给疫区农户。
4、中小学教师培训
为提高疫区中小学教师的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更好地开展疫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项目地区分片举办中小学负责健康教育的教师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培训57班次。
5、为更好地开展灭螺和查病工作,本项目分别提供600套灭螺防护服、95台便携式离心机和95个冷藏包,分发给项目县(市、区)血防机构。
6、督导管理
每年3~10月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每月至少对南京、扬州、镇江各督导1次,其他市每2个月左右1次。每次抽查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乡,每个乡走访2个村,了解血防工作进展情况。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至少对项目县督导2次,对其他县(市、区)2~3个月左右1次;每次每个项目县抽查2乡,每个乡走访2个村进行督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血防重点乡村每月至少督导2次,在查灭螺、查治病、防急感期间,要相应增加督导频次,其他地区2个月左右1次。
各级督导要做好每次记录,撰写督导工作日志,作为以后项目考核督查的内容之一。对各级开展督导所需费用,本项目提供部分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