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二)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力度。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应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提升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各地要创新培训模式,全面实施创业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09年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分别组织实施“百人创业培训计划”,总计全区培训2000名高校毕业生。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师资库和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鼓励成功创业的中小企业家参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公益事业,实现全区创业师资资源共享。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的积极性,在功能齐全、师资力量强的高等学校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
  (三)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体系。各地要抓紧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2009年每个盟市至少创建1个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各类工业开发区(园区)、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要积极争取建设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基地。整合和优化科技创业资源,鼓励现有科技孵化器专业技术服务平台,面向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鼓励和支持高校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创建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力量,推动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奖励、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一)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财政部门给予补助;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常设场所或专门的服务窗口,主动与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联系,掌握企业用人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意向,推行专门化的就业服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为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提供人才派遣服务,今年全区计划派遣4000名高校毕业生,其中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派遣800名,盟市及以下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3200名。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加强人才招聘网络建设,加大网络人才招聘力度,无偿向各类企业提供网络人才寻聘服务。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今年全区计划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32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自治区人才市场10000名,盟市及以下人才市场22000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