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经委关于认定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鼎盛水泥砖厂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批复

宁波市经委关于认定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鼎盛水泥砖厂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批复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局:

  你局《关于认定北仑区小港鼎盛水泥砖厂等二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报告》(仑工科〔2009〕6号)收悉。依据《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实施办法》,经审核认定,北仑区小港鼎盛水泥砖厂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发改环资〔2004〕73号),现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时限以《认定证书》为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