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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和《2006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和《2006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6〕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在省编委的支持下,我厅正式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内设职能处室,负责全省卫生应急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编委《关于同意省卫生厅增加内设机构等问题的批复》(苏编〔2004〕27号)精神和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工作职责,我们制定了《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并结合当前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形势,制定了《2006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现一并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参照。

  附件:
  1、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2、2006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1:
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省卫生厅增加内设机构等问题的批复》(苏编[2004]27号)精神,参照国家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实际,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调度全省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卫生应急处置,协调省有关部门和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置。

  (二)组织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政策、方针和措施。

  (三)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进行预测、预报、预警。依法建立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制定、修订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情况。

  (五)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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