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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省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及项目县所在市不定期地对项目县改厕质量、数量和资金配套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县项目办人员要定期深入改厕现场,指导农户进行改厕,确保改厕质量;开展改厕健康宣传活动。
  (三)项目县按月逐级向上报送农村改厕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
  五、2006年工作计划
  (一) 启动阶段(3-5月上旬)
  1、由各市推荐上报项目县(市、区)。
  2、各项目县按要求组织申报项目村。
  3、完成县、市、省级项目审批。
  4、省召开农村改厕工作会议,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5、各市及项目县召开启动会,进行全面动员。
  6、举办省、市、县级改厕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中旬-8月中旬)
  1、项目市、县(市、区)全面开展工作,完成省下达无害化卫生户厕建造任务,并对改厕户进行编号登记。
  2、省、市、县(市、区)爱卫办(项目办)组织工作督查,落实改厕任务。
  3、各县(市、区)项目办按月将改厕进度报表报市项目办,市项目办报省项目办。
  4、省、市、县(市、区)爱卫办(项目办)定期编写改厕简报,报道改厕进展及经验、问题。
  5、省、市、县(市、区)爱卫办(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
  9月上旬,各项目县对建厕情况进行逐村逐户检查核实,根据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拾遗补缺,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9月中旬,市项目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年度改厕任务完成情况逐村进行考核验收后,向省项目办提出考核申请。
  9月下旬,省项目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各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资金配套及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0月上旬,完成全省血防改厕工作总结,报卫生部、全国爱卫办。

  附件:
  2005年中央财政补助江苏改厕资金分配表

市别

项目县

新建     厕所   (座)

资金   (万元)

总  计

8328

125

南京

合 计

4000

60

 

江宁区

2600

39

 

栖霞区

700

10.5

 

浦口区

700

10.5

镇江

合 计

4328

65

 

京口区

617

9.3

 

润州区

690

10.4

 

丹徒区

1072

16.1

 

扬中市

500

7.5

 

新 区

1449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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