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06年江苏省血防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厕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卫生设施。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我省血防地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仍然较低,不卫生厕所严重污染农村环境,损害农民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全国爱卫办的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血防地区农村改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建设农村改厕示范村,开展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使农村改厕普及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二)年度目标。项目地区建造8328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其中,南京4000户、镇江4328户,详见附表。
二、项目范围
在南京、镇江两市血防重点村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成立省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省卫生厅分管厅长担任,成员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卫生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林厅、环保厅、文明委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农村改厕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爱卫办分管主任担任,成员由省建设厅、环保厅、农林厅、爱卫办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承担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
2、项目市、县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资金筹集和管理
1、多渠道筹集资金。农村改厕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
(1)政府补助。中央财政对血防地区改厕试点工作给予扶持,按每个受益户补助150元。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项目市、县财政应予以配套。乡镇政府视财力状况予以补助。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一般采取以料代补或人工费补贴的方式补助到农户。
(2)集体扶持。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农村改厕给予扶持,出资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确定。集体出资部分不作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3)社会参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支持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改厕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资金、技术、物资上给予帮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农村改厕。
(4)群众自筹。除各级财政补贴的材料外,建设农村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