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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6〕79号 苏财社〔2006〕65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厅直有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现将2006年我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农村血防改厕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06年江苏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2006年江苏省农村血防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3、2006年江苏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江苏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
安全能力建议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开展我省疾控机构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
  一、培训目的:
  1、提高全省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能力。
  2、培训一支训练有素、技术过硬的实验室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3、规范管理实验室,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内容。
  二、培训范围及内容:
  1、培训范围:全省13个省辖市、县(区)具有实验室的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高校、研究所等)。
  2、培训对象:上述机构从事病原微生物检验、实验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至少两年。每单位3名,其中分管主任或科长1名,实验室专业技术骨干2名。
  3、培训内容:重点学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等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生物安全防护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培训,提高独立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工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培训计划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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