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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45号)


各市卫生局、科技局:

  为掌握影响我省居民主要疾病的死亡率及死因构成变化趋势,了解我省肿瘤高发地区的癌症谱变化情况,并为制定相关防制政策以及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卫生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09号)要求,我省将于近期开展以恶性肿瘤为重点的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样调查点的确定

  本次抽样调查是全国继1976年、1993年两次调查后的第三次调查,根据卫生部按有关抽样原则,结合癌症高发区、肿瘤登记点及我省实际,确定了15个调查点,涉及全省8个省辖市的15个县(市、区),分别是南京市浦口区、徐州市云龙区、邳州市、苏州市沧浪区和吴中区、张家港市、太仓市、启东市、海门市、淮安市楚州区、金湖县、响水县、大丰市、扬中市、泰兴市。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本次调查对真实掌握我省居民主要疾病的死亡率及死因构成变化趋势及肿瘤高发地区的癌症谱变化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宣传发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调查工作。省卫生厅、省科技厅成立死因回顾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执行组和执行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调查地区要建立领导小组和执行办公室,并将人员名单于7月14日前报省卫生厅疾控处。同时,各地还要加强与其它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好与公安、民政、计生、统计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以获得相关死亡名单和人口等资料。

  三、认真组织培训,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实施方案》(附件2)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省卫生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赴各调查点,帮助各地做好培训和调查工作。

  省卫生厅将于近期召开死因回顾调查启动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科技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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