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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重点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重点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渝府发[2009]49号 2009年4月17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我市重点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集中资金和力量,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克难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市重点建设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综合考核评定,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等35个单位被评为2008年度重点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13个)
  万州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长寿区、双桥区、云阳县、彭水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单位(22个)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机场集团公司、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寿化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永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重庆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
  希望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不断进取,力创佳绩,为提高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水平,全面完成2009年全市重点建设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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