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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1)中毒事件的毒物性质判定:分析出的毒物及其含量所产生的危害要与现场调查及患者的临床表现相符合。
  (2)流行病学调查与实验室检测:寻找确切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致病因子,必须借助实验室检测。通过实验室检测从病人或其他来源标本中找到的病原体、毒物等致病因子,是否就是该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致病因子,还必须通过致病因子与疾病的临床特征和三间分布是否一致的流行病学验证,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5.4 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确定采样范围和检测项目。
  5.4.1 正确采集适宜标本
  (1)感染性疾病患者需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
  (2)用于病原学分离的血液应按无菌操作要求。分离细菌等病原体的标本应在使用药物治疗前采集;
  (3)中毒性疾病应根据毒物进入体内的时间、可疑毒物的代谢等确定需要采集的标本;
  (4)必要时,可采集当地一定数量正常人群的相关标本作为对照检测。
  5.4.2 正确包装、贮存及运送标本
  (1)用于不同病原检测的标本需要注意在相应的温度下保存送检;
  (2)应特别注意可能含有高度传染性病原体的标本,当疾病传染性很强、病死率很高时,在采集,包装和运送标本时都应采取最严密的个人防护措施。
  5.4.3 注明对实验室检测的要求
  检测原因不明疾病要将标本无菌地分成几等份,分别用于检测几种不同的可能病因假设(如感染性疾病的细菌、病毒等,非感染性疾病的毒物等)。需要在标本上注明分送的实验室以及检测的项目和检测方法。
  5.5 综合控制措施
  5.5.1 无传染性或传染性较弱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发生无传染性或传染性较弱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的原则为减少发病、减少死亡、避免后遗症。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救治危重病人,隔离治疗病人和疑似病人。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寻找共同暴露者。
  (3)排查可疑致病源。
  (4)疫点的处理,可能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
  (5)启动预警机制,进行公众健康教育。
  (6)做好医护人员的合理防护。
  5.5.2 不明生物因子引起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对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危害严重的不明生物因子引起的烈性传染病,紧急时应严格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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