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支付。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7.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和新农合参合率,加强监管,确保健康运行。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由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8.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力度,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
由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房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9.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实施郑州大学“211”三期工程,推进河南大学省部共建。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和各类培训,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抓好5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20个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解决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改造农村初中,改扩建城市中小学。
由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0.把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支持一批县医院、薄弱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县乡计生服务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抓好郑大一附院门诊医技楼、省肿瘤医院门诊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省人民医院第二病房楼、省中医学院一附院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改造一批市级重点中医院和精神病专科医院。
由市卫生局、残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由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共同发展。
由市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以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为依据,做好小煤矿整顿整合和关闭取缔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抓好商场、学校、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地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管理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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