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市信息办负责落实。
30.大力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创”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由市爱卫办、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负责落实。
五、强力推进改革开放
31.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大型央企的合作;深入推进煤炭、化工、钢铁、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等行业骨干企业的战略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和运营效率。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商务局、劳动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出口加工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2.办好世界邮展大会、世界华商领袖峰会、香港河南经贸合作洽谈会、台湾河南经贸合作洽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
由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33.积极扩大社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全民创业意见,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继续延长“4050”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动态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支持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减薪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
由市劳动保障局、中小企业局、经委、财政局、人事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4.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由市人事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5.扩大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委、教育局、扶贫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