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实施机动车环保“黄绿标”通行措施,减少中心城区的交通污染。(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13.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推行单向交通组织,增设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设施,着力建设智能交通系统。(由市公安局负责,市规划局、市政管理执法局、交通局,各区政府配合)
14.将交通违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由市文明办负责,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15.合理规划公交站点,新建公交港湾,优化公交线路,加快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由市规划局、市政管理执法局、公安局负责)
16.制定市区停车场规划,科学规划建设静态停车场,大力发展立体停车库(楼)、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的现象。(由市规划局、公安局负责)
17.建立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工作机制,提高道路的使用率。在新建、改建道路中,充分考虑交通需求,认真采纳、吸收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合理规划设计道路。(由市建委、规划局、市政管理执法局、交通局、公安局负责)
18.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通过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农机局、交通局负责)
19.倡导每周停开一天车,积极探索合乘出行等措施,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交通压力。(由领导小组负责)
20.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交通治理年活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负责)
21.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阶段性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领导小组负责)
22.建立奖惩机制,制定、评比办法和标准,组织开展“十佳”交通文明示范路、文明示范交通岗、文明示范社区、交通文明示范村、交通文明示范单位(企业)、交通文明示范学校,优秀交警、优秀交通协管员,以及“千名”交通文明驾驶员、交通文明优秀市民和“千台”交通文明优秀红旗车的评选活动。(由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推进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1.召开全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开展《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培训。(由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