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考评,评先表优。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严格考评,年底进行总结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交通管理综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制度得到落实。
2.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机制得到完善。
3.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98%、90%、85%以上。
5.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放率低于2辆/5公里,非机动车停放实现规划合理,停放有序。
6.主干道机动车平均车速提高10%。
7.主、次干道无违章占道、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的现象。
8.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率达到80%以上。
9.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达到90%以上。
10.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遏制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广泛开展宣传,报纸主要版面要有专栏、电视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互联网要开辟专门的论坛,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
2.开展交通文明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课列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4.开展青年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活动。(由团市委负责)
5.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整治,静态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整治活动。(由市公安局负责)
6.开展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校车、接送幼儿车、客货运输车辆交通秩序整治。(由市公安局、市政管理执法局、教育局、交通局负责)
7.开展公务车交通秩序整治。(由市文明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8.开展军车、武警车辆交通秩序整治。(由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9.开展机动三轮车、电瓶观光车交通秩序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10.开展违章占道、乱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的整治。(由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各区政府负责)
1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同时,建立隐患道路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由市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市政管理执法局、公安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