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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9〕13号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建设平安和谐郑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治理年”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和谐郑州为目标,以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以道路保通为第一要务,以倡导文明交通为主要内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营造“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郑州市交通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一把手要担任组长,分管领导要担任副组长,深入动员,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拿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详细分工,明确任务,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广泛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严格管理,依法整治。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标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在严格执法管理的同时,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树立良好形象。
  (五)加强督导,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两级督查制度,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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