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
1.“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要创新工作思路,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使农村改厕、卫生镇村的比例逐年有所增长,坚持不懈地促进农民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和习惯。
2.“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要对照督导评估标准每年组织一次自我评估活动,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并于当年1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省“行动”办。
3.省辖市“行动”办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省“行动”办。
3.对已命名的“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每三年复查一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称号:
(1)出现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出现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饮用水污染事故造成人群健康危害的;
(3)发现弄虚作假,六项基本条件中有一项没有达到要求的。
附件二: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标准(总分300分)
(一)组织管理与政策指标(70分+奖励)
指标及评分
| 督 导 评 估 内 容
| 评 估 方 法
| 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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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 奖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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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
(10分)
| (1)“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得4分;由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得1分;
(2)领导小组有十个成员部门,得6分。缺一个扣1分(当地没有与省“行动”领导小组相对应的部门的不扣分,下同)。
| 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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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办公室(2分)
| “行动”办公室主任由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得2分。
| 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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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设专(兼)职“行动”联络员(5分)
| “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设专(兼)职联络员,具体参与“行动”工作,得5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
| 查阅有关文件、工作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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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5分)
| “行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有主题,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成员部门数少于80%扣2分。
| 查阅会议通知、签到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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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办公室联络员
会议制度(5分)
| “行动”办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得5分,参加会议的成员部门数少于80%扣2分。
| 查阅会议通知、签到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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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实施方案与总结(5分)
| 县级“行动”工作年度实施方案能体现国家、省、市(地级)“行动”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得1分,目标明确得1分,责任分工明确得1分;“行动”年度总结客观、真实得2分。
| 查阅计划、总结,以及工作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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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员与部门协作(10分)
| (1)各成员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能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所承担的职责,将“行动”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得5分,每缺少一个成员部门扣1分;
(2)各成员部门年终有“行动”工作总结得5分,每缺少一个成员部门扣1分。
| 查阅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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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督导
(5分)
| 县级“行动”办公室每年要对本县“行动”实施情况至少组织开展2次督导得3分,只督导1次得1分,有督导评估报告得2分。
| 查阅文件、参与督导者名单、督导报告、照片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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