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爱卫办关于下达2006年第一批农村改厕试点经费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6]98号、苏财社[2006]91号、苏爱卫办[2006]26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财政局、爱卫办:
今年,省政府将农村改厕试点列入农村新五件实事,下发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厕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农村今年完成农村改厕试点10万座(其中,血防改厕6万座)的目标任务,并提出了相关措施要求。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省爱卫办组织了农村改厕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经过层层审核,现确定徐州等8个市的208个村为2006年农村改厕试点项目村(详见附件2)。省财政厅已落实专项补助资金,对苏北、苏中地区的农村改厕试点分别按每户250元、150元补助。省补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下达总补助额的70%,其余30%的资金待年终省有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后进行结算。为尽早启动今年农村改厕试点工作,现将2006年第一批改厕试点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列你市2006年“卫生”一次性支出指标。各相关市应将省补资金连同市配套资金及时下拨至各有关县(市、区)。各县(市、区)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
各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厕试点实施方案》中有关“资金筹集和管理”的规定,在省补经费的基础上,市、县(市、区)财政必须按户补足至400元,同时,将资金凭证复印件报省爱卫办。县级财政部门要把农村改厕专项资金进行专帐管理,并按工程需要及时拨付,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各地财政、卫生部门应会同审计部门加强对农村改厕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
各相关市、县(市、区)爱卫办(项目办)要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无害化卫生户厕的设计、施工、验收要严格按《江苏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执行;要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实施前,应先在项目村建立改厕示范户,经市、县爱卫办确认后,再在全村推进。实施中,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问题。竣工后,组织对项目村的改厕质量验收,项目村改厕普及率应达80%以上(血防村改厕普及率达100%),同时拆除旧厕,以确保改厕后的卫生效益。其次,要抓工程进度,各地要制订序时进度表,严格按计划推进,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改厕任务。
附件:一、“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办法
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标准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爱卫办
二○○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办法
一、背景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先后建成4个全国“行动”工作示范县(市、区)。根据全国“行动规划(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将再新建100个全国“行动”示范县(市、区)。为推动我省“行动”工作的健康发展,引导广大农民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全国“行动规划(2006-2010年)”中关于创建“行动”示范县(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