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要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对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凡是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支出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实施政府采购。各单位不得进行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政府采购。
三、200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建议数的编制要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经费拨款(补助)收入预算,应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参照本单位前两年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和当年工作计划,合理提出经费拨款(补助)预算建议数,不得超越市本级财力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需求。非税收入安排的收入预算,要结合组织收入计划、收入性质及支出需求合理确定。上年结转收入根据2005年决算结转数及2006年预计结转数确定。组织收入计划及收费项目应根据上年收入情况和国家收费政策,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定额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预算以2006年10月份发放额和发放范围为基础,结合2007年政策变化因素进行计算编制。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定额支出,包括基本公用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其他)、(车辆)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按市财政局核定的定额支出标准计算编制。
(三)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在编制专项支出预算时,要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对上年安排给各单位的专项支出指标不予保留,当年安排数根据当年工作计划确定。对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新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专项支出项目按其性质分为基建类项目、会议类项目、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根据市人民政府公布的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支出,按货物、工程、服务进行分类排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