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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机关和厅直单位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

  五、普法对象与要求

  1、普法对象: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卫生行政相对人都是“五五”普法的对象。在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基础上,同时重视抓好各类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2、工作要求:

  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层次分明。要紧密联系各自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重点学法对象以及重点学习内容的落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把普法工作和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要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提高普法效果。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广大医务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整体推进。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夯实法学功底,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拓宽宣传途径。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树立典型,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板报等形式,提高学法效果;要充分利用一些特殊纪念日,开展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周”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止。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卫生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厅机关及各单位要于2006年10月10日前,在总结“四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计划,同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10年,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培训、考试和考核,确保普法得到实效。其中,根据上级要求将开展中期检查和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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