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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血地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3、进一步规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质量,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考核,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扩大学生因病缺课监测试点,强化技术指导,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

  4、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冬春季节重点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保持高度警觉,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报告、筛查和相关控制工作,加强流感、流脑等哨点监测和暴发疫情监测,及时有效地处置暴发疫情。夏秋季节重点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腹泻病门诊制度,加强霍乱、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等疫情监测与控制,积极开展肠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强化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疫情暴发。切实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相关疾病防控措施,保证农民工同等享受各项卫生防病服务。

  5、如期实现2007年度血吸虫病防治目标。切实贯彻《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2006年全国、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实施宁、镇、扬地区107个血防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严格控制传染源,加快推进血防地区农村改厕;继续加大查灭螺、查治病、健康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压缩钉螺面积,综合改造有螺环境,控制江滩钉螺扩散,搞好春季禁渔期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开展渔船民粪便无害化管理,落实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项目,做好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防治工作,严防发生成批急性感染病例;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开展大型建设项目的血吸虫病卫生学评估和血防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的效果监测与评价,加强对达标地区的监测,巩固已经取得的血防工作成果,确保到2007年底全省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力争有2-3个县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6、坚持不懈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2006年全国、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严格执行结核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的实施质量,在保持较高的肺结核病人发现率、治愈率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病人追踪到位率、病人家属筛查率等“五率”;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组织实施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项目和耐药结核病监测项目,努力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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