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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的决定

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的决定
(苏爱卫﹝2007﹞1号)


各市、有关县(市)爱卫会:

  “十五”期间,各地认真执行《江苏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五”计划》,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改厕先进地区。有关省辖市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省爱卫办提出了申请,省爱卫办依据《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织建设、农林、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了认真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省爱卫会决定:授予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常熟、江阴、太仓等3市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并发给奖牌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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