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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2009)

  (三)档案管理

  6、有全县(市、区)农村卫生户厕统计报表:县(市、区)有农村改厕汇总统计表、镇有农村改厕统计表、村有农户改厕登记表;

  7、有全县(市、区)公厕、单位和学校厕所情况登记表。

  (四)环境卫生

  8、镇、村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露天粪坑,建有适量公厕,河边、桥边、道路两边、房前屋后无成片暴露垃圾。

  (五)普及率和满意率

  9、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使用率达100% 。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已改厕村庄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10、群众对新建或改建后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考评办法

  (一)申报程序

  1、县(市、区)爱卫会组织自查后,认为各项指标均达到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要求,向省辖市爱卫会申报;

  2、省辖市爱卫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农村改厕普及县(市、区)的市级考核,认为符合标准后,向省爱卫会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考核验收报告;县(市、区)农村改厕工作总结;农村改厕统计台帐。

  (二)考评方法

  1、省爱卫办对申报材料进初审,并在3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县(市、区)进行考评。

  2、考评组依据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等方法对被考核县(市、区)进行全面考评,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向被考核县(市、区)通报。

  (三)命名表彰

  经考核验收合格,由省爱卫会命名为“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并授予奖牌。同时,建议当地政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获得“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称号的,纳入评先奖励范围。

  附件2
  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基本情况登记表

  一、 申请考核县(市、区)基本情况

  县(市、区)名:

  行政区面积:

  全县(市、区)总人口数:

  农村总户数:

  乡镇数:

  村数:

  被考评前一年全县(市、区)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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