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释义: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6天内累计发病10例以上,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相关联的腺鼠疫疫情在2个以上县(市)均有病例发生。

  (三)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释义: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7天内霍乱累计发病10-29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相关联的霍乱疫情在2个以上的县(市)均有发生;或者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当年首次发生。

  (四)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释义:在缺乏前5年周平均发病水平资料的情况下,暂按下列标准:

  1、痢疾、甲肝、伤寒副伤寒、麻疹: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0例以上;或者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2、流脑、出血热: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 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流感: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数500例以上。

  (五)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释义: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然原因不明。

  (六)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七)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释义: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的事件。

  (八)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九)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释义: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群以及社会影响的范围,认定是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一)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