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的通知
(苏中医综[2007]22号)


各市卫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全省中医药发展战略,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全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使我省中医药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我局拟定于2007年4月下旬-5月底在全省开展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具体调研时间我局将提前通知各市卫生局,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

  1、省中医药局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安排

  2、表一: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调查表

  表二:江苏省中医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三: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情况

  表四: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情况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省中医药局中医药改革发展调研安排

  一、  调研内容:
  1、对中医药如何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参与新农合工作的现状及意见建议。
  2、对目前中医药服务劳务价格的建议和意见及其对科室发展的影响
  3、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工作情况(包括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情况,中医药人员的现状等)
  4、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5、新形势下中医药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措施
  6、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依法加强监管情况
  7、贯彻“医院管理年”要求,突出特色优势,加强中医院建设管理的情况
  二、调研分组

组 长

职 务

调 研 地 点

朱 岷

综合业务处处长

南京、常州、淮安、连云港、扬州

孙志广

医政科教处处长

苏州、南通、盐城、泰州

周柏林

医政科教处副处长

无锡、徐州、镇江、宿迁


  三、  相关事项
  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调研2-3天,拟实地调研一所市级中医院、一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所县级中医院、一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村卫生室(或社区服务站)。具体单位由各市卫生局自行决定。
  请各单位根据调研内容准备好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好相关调查表,于5月20前将调查表汇总并报送我局综合业务处。
  联系人:朱蕾
  电话:025-83620532 51999892
  电子邮箱:zhul@jswst.gov.cn

  附件二:
  表一
  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纳入新农合基本诊疗的中医药项目(个)中药种类(种)药品收入合 计(元)其 中中医药报销的起付线(元)中医药报销的比例(%)中医类别乡村医生补助情况中医药服务量(%)
中药  饮片中成药西药收入(元)所占比例(%)中草药收入(元)所占比例(%)中成药收入 (元)所占比例(%)
补助金额(元/人.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