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力争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省政府根据我区2006年至2008年三年节能降耗工作情况,下达我区2009年单位GDP能耗比2008年降低6.9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8年降低7.97%的节能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区煤炭、电力、煤磷化工等能源、原材料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使节能降耗工作与能源消耗增长过快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在较长的时期内都面临着加快工业化进程与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的双重考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毕节试验区科学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降耗作为硬指标、硬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今年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地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格局,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按照2010年全区单位GDP能耗比“十一五”期末下降20%的目标任务和国家关于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的要求,综合考虑我区2006、2007两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08年全区节能目标预计完成情况,结合我区节能工作形势,初步确定2009年我区单位GDP能耗下降6.9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97%的节能目标。各县市(区)2009年具体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计划数,待2008年节能目标实际完成数统计公布后,由地区经贸局、地区发改局、地区统计局核定后下达。地区重点监控节能降耗的 30 户企业2009年能耗指标降低计划,由地区经贸局核定后下达。2008年节能目标实际完成数未统计公布前,初步确定各县市2009年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如下:
2009年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表(略)
2009年我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公共机构年人均用电量和年人均用水量比2008年下降5%;公共机构公务用车单车耗油比2008年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