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毕署通〔2009〕25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4号)精神,切实推进节能管理工作,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力争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结合我区情况,现就2009年全区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08年,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在省经贸委、省节能办的指导帮助下,全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已初步形成以燃煤电厂和水泥生产行业节能为重点,公共机构、煤矿、建筑、交通、商业等领域全面推进的节能格局,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年初受冰冻雪凝灾害影响,几家火电厂发电不正常,多耗标煤3万多吨,其他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呈上升趋势,给全区节能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但通过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节能降耗工作仍取得积极进展。初步计算,可完成省下达我区2008年单位GDP能耗下降7.16%、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8%的目标。
2008年我区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因2006年我区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不降反升,按照有关规定,上年度未完成的节能指标须分摊到以后年度, 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调整为7.1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调整为7.8%,加重了节能工作任务。二是从产业结构看,我区还处在工业化粗放经营、服务业比重偏低阶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工业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特别是近几年,工业结构的变化,进一步拉动能源消费量的加大,给节能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三是多数企业节能意识不强,重规模扩张,轻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投入不足。四是黔北电厂、黔西电厂、纳雍电厂、大方电厂等四家火电厂一年创造的GDP总值占全区GDP总量的20-25%,但煤耗总量占70%以上,给全区节能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五是公共机构节能意识较淡薄,节能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六是县、市(区)工作基础薄弱,节能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