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5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行署研究,决定由“行署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并下设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小组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相关工作方案,报请领导小组研究。
(二)负责清理核查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和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测算及经费筹措工作。
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小组组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