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0和12320特服号码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07〕4号)
各市卫生局、省人民医院(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部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和要求,目前,“120”是院前急救的唯一特服号码,“12320”是新设立的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0”急救医疗特服号码具有全天候服务、唯一性、快速反应性、专业性强以及设置历史长、便于记忆等特点,已广泛深入人心。我省各省辖市均建立了急救医疗中心(站)、各县(市)均设立了急救医疗站,各地“120”平均每年接到紧急医疗求助电话达数十万次,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置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232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医疗卫生服务投诉、健康教育咨询以及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宣传等,各地正按卫生部和我厅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并逐步拓展功能范围,使“12320”成为卫生行业与社会百姓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成为落实卫生工作“两为”方针的重要平台。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已设立并对社会公布的特服号码、服务热线、公益电话,仍按原有方式为公众提供服务”。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大“120”特服号码和“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120”和“12320”的功能、专业特点及其重要性,使广大百姓牢固确立有紧急医疗求助首先拨打“120”、有医疗卫生问题首先拨打“12320”的意识,避免因先拨打其它求助电话再转接“120”而贻误抢救时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确保“120”和“12320”最大程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