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考核标准及方法
| 个人研修计划
| 考核记录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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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40)
| 1.精读四大经典(20)
| 查阅读书笔记等有关资料。完成经典著作学习计划者,得20分;未完成学习计划,但已完成一半以上者,得10分;学习进度缓慢,完成学习计划一半以下者,得5分;未学习或虽已学习、但无读书笔记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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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泛读专科医籍及推荐书目(10)
| 查阅读书笔记等有关资料。完成专科医籍及推荐书目学习计划者,得10分;完成学习计划一半以上,但未全部完成者,得5分;已经学习,但进度缓慢,完成学习计划一半以下者,得2分;未学习或虽已学习、但无读书笔记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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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10)
| 查阅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等有关资料。积极参加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每年完成30学时(获得10学分)以上的学习;或作为主讲人讲授2个学时(获得1学分)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课程。凡获得10学分及以上者,得10分;低于10学分者,每2学分得1分。
| | 国家、省举办继续教育讲座 次
学员参加 次,合计 学时
作为主讲人参与 次,合计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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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
(40)
| 4.临床实践时间(15)
| 查阅有关记录,每年临床实践时间达到160个工作日者,得15分;每少5个工作日,扣1分。
| | 实际临床实践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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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建设单位)临床实践时间(7)
| 在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临床实践时间30天以上或完成研修计划者,得7分;20天以上或完成研修计划一半以上者,得3分;20天以下或完成研修计划一半以下者,得1分;年度内无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临床实践经历者不得分。
| | 参加市级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临床实践 天
参加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临床实践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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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床病案整理(8)
| 完成完整临床病案30份以上,理法方药、辨证论治准确,病证分析恰当者,得8分;未完成规定病案数,或虽完成规定病案数但质量不高者,酌情给3-7分。
| | 完成临床医案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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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跟师学习(10)
| 查阅跟师学习笔记。写出较高质量的心得体会者,得8-10分;已经跟师学习,但心得体会质量不高者,酌情给5-7分;未跟师学习或没有跟师笔记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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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
(5+10)
| 8.论文论著(5)
| 查阅论文。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古典医籍指导实践的学术论文并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者,得5分;已撰写但未发表者,酌情给2-3分;未撰写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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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科研课题(10)
| 查阅相关资料。获得地市级以上课题立项者,加10分;自行完成临床科研设计或撰写小样本临床疗效观察报告或临证验案组合分析研究报告者,加10分;已经启动上述研究但未完成者,酌情加分。
| | | 此项指标得分为附加分,最高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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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水平及社会评价(15)
| 10.平均日门诊量(5)
| 查看有关资料。本年度实际出诊平均日门诊量≥20人次或较上一年度增加10%以上者,得5分;增加低于10%得1-4分,未增加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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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区域外患者就诊率(5)
| 查看有关资料或现场访问病人,区域外患者占就诊患者总数≥10%或较上一年度增加5%以上者,得5分;增加低于10%者得1-4分,未增加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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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医德医风(5)
| 查阅有关资料或现场访问病人,有各级奖励或社会认可程度高者,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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