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举办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举办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7〕53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中医单位:

  为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我省中医药临床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我0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举办为期三年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现将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协同我局做好研修班的有关工作。

  附件:“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实施方案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省中医优秀临床人才的培养,省中医药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拟在全省选拔40名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高临床技能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骨干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提高其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名中医。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我省中医优秀临床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理论学术创新,保证我省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培养目标
  实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旨在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骨干,通过“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培养他们尽快成长为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医德高尚、理论深厚、医术精湛的省级优秀中医临床骨干人才。
  二、培养对象
  (一)入选条件
  1、全省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临床一线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2007年6月30日),身体健康的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的医师;
  3、热爱本职工作,医德高尚,医风正派,近三年考核称职;
  4、中医理论基础扎实,临床技术过硬,善于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疗效显著。
  5、有志献身中医药事业,具有刻苦学习和钻研精神。
  已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及不能保证有充足时间完成研修任务的,不参加本项目遴选。
  (二)遴选程序与方法
  1、由申请人撰写《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研修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表述个人条件、特长和志向,详细提出研修的内容、方法、途径以及研修后达到的目标后,由各市卫生局、省直单位汇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