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实事求是、反对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一)听取被巡查对象主要领导的自查情况汇报,被巡查对象领导班子成员均要参加。
(二)在巡查组的组织下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由各被巡查对象根据巡查内容自行确定,以不超过5人为原则。与会人员主要从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08年各项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为做好统计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对统计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座谈。
(三)进行必要的个别谈话,谈话人员以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为主,必要时可找其他有关人员或普通群众,了解统计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特殊问题。
(四)检查统计工作站的建立情况,包括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统计工作制度等情况,同时查阅有关资料,统计台账等。
(五)深入基层进行检查。
(六)巡查工作结束时,由巡查组与被巡查对象领导班子交换意见,沟通有关情况。
(七)巡查组将巡查工作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形成巡查报告,在巡查结束后1周内向县政府报告。
(八)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改正,对违反法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具体要求
(一)被巡查单位要高度认识此次统计数据质量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汇报前报检查组。
(二)前郭尔罗斯镇、长山镇、王府站镇、乌兰图嘎镇、红旗农场可同时代表各自的工业园区一并汇报,汇报时书面材料可代表两个单位。
六、巡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26日。
(二)巡查组提前2天通知被巡查单位巡查的具体时间。联系人:李永军,县统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办公电话:2134742,手机:13894937502。
附件:
前郭县统计数据质量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孙世军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何海玉 县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