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统计数据质量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政办明电〔2008〕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郭县统计数据质量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前郭县统计数据质量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家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统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工作目标和任务
掌握我县基层统计工作现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等数据指标如何合法进入统计范围,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了解和研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潜力等问题。准确预测和判断全县经济发展态势,履行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及时向县政府提供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统计分析精品,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
二、巡查工作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工业园区。
三、巡查工作内容
(一)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工作制度在被巡查对象辖区内的贯彻执行情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
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2.《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前政发〔2008〕30号)贯彻落实情况。
3.2008年重点统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行风建设情况。
1.被巡查对象的各种源头数据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