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同意省中医院肾内科等14个科列为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计划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7〕58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中医医疗单位:
在各单位申报“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审定,同意省中医院肾内科等14个中医专科列为“十一五”期间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计划,现将中医示范专科建设项目名单下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
2、本次列为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计划项目,我局将分年度予以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各地各单位也必须按1∶1∶1适度予以资助。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按专科项目单独核算,以备检查。省中医院肾内科、南京市中医院肛肠科因已获国家和省级经费累计50万元以上,因此,不再给与经费资助。
3、希望你们按照《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对有关中医示范专科建设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使中医示范专科建设项目通过四年周期建设,力争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
附件: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计划项目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计划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