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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2008年-2010年肉鸡产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二)总体布局。
  肉鸡养殖小区应本着因地制宜、科学饲养、环保高效的要求,统筹安排,整体建筑布局科学合理。考虑今后发展,应留有余地,要规划好起步区、覆盖区。场地建筑物的配置应做到紧凑整齐,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污物处理区、病畜禽无害化处理区明显分离,节约供电线路、供水管道。
  (三)建设规模。
  饲养肉鸡要按照专业化标准组织生产,肉鸡养殖小区建设规模要达到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鸡舍20栋,年饲养量达到40万只,总占地面积不少于5公顷。
  (四)标准舍建筑。
  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采用砖混结构,框架结实,抗风能力强。禽舍的朝向和间距必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和防疫要求。
  (五)工艺设备。
  肉鸡生产工艺应按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尽量选用安全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
  (六)技术管理。
  新建肉鸡养殖小区要向县牧业局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将小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县牧业局备案,建立养殖档案。应建立严格的防疫制度,健全完善的防疫设施,推行全进全出饲养方式。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肉鸡产业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要把发展肉鸡产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程,特别是要认真落实肉鸡养殖小区建设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将肉鸡发展任务指标纳入乡局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检查,兑现奖惩。
  (二)实行政策扶持。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在肉鸡产业发展上给予政策倾斜。要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地、废弃地等资源,通过政府收购储备等方式,为肉鸡养殖户提供场地。要积极支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碱化严重草原上建养殖小区的,县牧业部门要免收草原管理费。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按程序报批,县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县水利部门负责小区打井,交通部门负责小区道路建设,肉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用电与照明用电实行同价。鼓励有积累的村加大肉鸡小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肉鸡产业项目的立项审批。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肉鸡产业放贷规模,农业银行每年放贷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每年放贷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规模以上肉鸡养殖、饲料加工和肉鸡屠宰加工企业,要保证资金需要。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养殖肉鸡贷款给予贴息。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经济局、牧业局、交通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肉鸡养殖小区建设。县牧业局、县肉鸡项目办公室加强与种鸡场和肉鸡养殖小区的沟通联系,提供各项服务。吸引各类资本投资肉鸡产业,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与农民联合发展肉鸡养殖,对单独建设肉鸡养殖小区的个人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对投资肉鸡屠宰和深加工项目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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