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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传〔2007〕74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我省是家禽养殖大省、消费大省、贸易大省、运输大省,也是候鸟重要迁徙通道,人禽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发生了人禽流感疫情。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提高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卫生技术人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清我省当前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常备不懈,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在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扎实做好应急准备,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掌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各地、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人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周密安排,严密防范。

  二、加强疫情监测,健全预警机制

  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规范开设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含发热门诊),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流感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按照有关监测方案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进行审核;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禽流感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关控制措施,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和识别。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动物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患肺炎时,立即采集标本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检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高度注意聚集性病例发生等异常情况。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尤其是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活禽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要注重监测的时效性,及时审核网络直报的内容,分析预测本辖区的疫情流行趋势,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检测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早期预警提供相关信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关预案、技术方案和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疫情预警机制,提高反应的及时性、灵敏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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