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的意见[失效]


  (二)设立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要合理设置股权结构,注重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建立具有战略联盟和合作关系的开放型股权结构。以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股企业。采取分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将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时,与其对应的土地、房产、商标及其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必须同时进入股份公司,并且通过整合主营业务形成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以免出现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三)拓宽企业上市渠道。鼓励和支持拟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充分利用境内外证券市场妥善选择A股、B股、H股、S股、N股等多种形式上市融资。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内上市或买壳上市。

  (四)借壳上市共同发展。市内企业要积极借助洛阳市以外上市公司在品牌、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创造条件,实现借壳上市共同发展。洛阳市以外上市公司在我市投资、资产重组和企业购并时,与本市上市公司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吸引国内外证券中介机构来洛阳开展业务。充分利用其在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联合,开拓业务空间,努力创造积极促进后备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鼓励各中介机构在我市开展各种培训服务,对业绩和诚信表现突出的,提供优先发展业务的机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同中介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其在我市开展业务创造条件,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

  四、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一)积极促进上市公司不断优化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促进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近或相关的优质资源合理地向上市公司集中,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二)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各上市公司要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效益,千方百计达到再融资条件。要充分利用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形式,不断实现融资扩张。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民营局等部门要帮助上市公司做好后备项目的筛选、储备,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企业的科技项目和投资项目,使其能够列入国家、省相关计划。上市公司要积极组织引进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和开发力度,实现第二次创业。

  五、鼓励、扶持政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