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8〕1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央和省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明确2008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任务,我厅研究制定了《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厅直单位按照本要点的精神,尽快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并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张寄宁,联系电话:025-83620903,传真:025-83620916。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二○○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抓手,以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水平,为保障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增强危机意识,明确应急原则
全面做好卫生应急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中国2020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条件。要增强危机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一案三制”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