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内涵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和规范化管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努力探索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运行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持续发展;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结合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城乡基层预防保健队伍。
3、落实扩大的免疫规划。认真组织制定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抓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力争在第二季度启动实施扩大的免疫规划,确保包括外来流动儿童在内的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同等免费接种扩大的免疫规划疫苗,并保持较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继续贯彻落实《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免疫预防工作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做好重点地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免疫及时率;组织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开展重点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麻疹疫情;落实流脑、乙脑等综合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控制暴发疫情。
4、规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加大《
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质量,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考核,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强化技术指导,妥善处置学校传染病突发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