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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复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复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苏卫疾控〔2008〕5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34号)要求, 在各市自评的基础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组织4个考评组,对13省辖市各抽取1个县进行了复核评估。考评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等形式,对1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复核考评。现将有关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规范经费管理;落实3大类8大项工作内容,进行项目化运作,全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一)组织机构逐步健全,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各地高度重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卫生机构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公共卫生项目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网络。

  (二)专项资金基本到位,经费管理逐步规范

  各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账,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到位,与2006年同期相比有显著提高。截至2007年12月底,乡村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06亿元,其中设备资料等业务工作支出1.36亿元,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劳务支出1.5亿元,村医生劳务支出1.2亿元。各县(市、区)及时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清单和用款计划,严格经费管理、拨付、使用,基本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绝大部分地区还制定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对项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根据项目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结果综合分配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项目管理日趋规范,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各市、县(市、区)政府多次召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项推进会,明确要求,部署工作,树立典型,强势推进。各地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定《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将常规业务工作与项目工作有机整合,拓展工作内涵,细化工作内容,提高工作要求。同时,制定项目工作规范,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一年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更加明确,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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