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有关单位配置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8〕4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为强化政府卫生监管能力,促进我省卫生监督体系发展,根据我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要求, 省级财政专项补助部分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名单附后)配置卫生监督执法小车。现该项目已通过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完成,中标车型为标致307,单价11.88万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财会制度的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并据此作为资产调拨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车辆上牌、相关证照等。
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应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真正服务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