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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8〕4号)


各市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促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卫生部关于促进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卫生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08〕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本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规划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城乡基层卫生发展需求,统筹规划适宜卫生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完善相关政策,把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卫生科技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尽快制定出本地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规划或计划。

  二、筛选和储备一批适宜卫生技术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特点和服务需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适宜卫生技术筛选方法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适宜卫生技术项目资源库,筛选和储备一批适宜卫生技术,并不断充实更新。

  三、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机制和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经费投入,针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探索优化技术推广方式和手段,有效整合技术研发者、技术推广者和技术应用者等多方力量,实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要素的合理配置。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与自主推广相结合、机制建立与专项活动相结合、区域推广与建立示范相结合、技术筛选与效果评价相结合、技术引进与研发创新相结合”的推广工作机制和技术应用保障机制,形成适合当地条件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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