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报告

  (二)组织开展全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为加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建设,通过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逐步把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纳入《执业医师法》管理轨道。计划招生3.2万人。目前工作已全面启动,3月上旬全省报名,4月上旬全省统考、录取。

  (三)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开展本科毕业生规范化培训,为城乡基层培养全科医学人才。每个县建立1-2个培训基地。基地在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还承担农村在职人员培训、进修和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招募人才,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一)公开招募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职骨干医生和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省卫生厅、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通过8项优惠政策,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募3-5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医生。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每人每年2.5万元的补助标准下达至个人。

  (二)开展面向农村的定向学历教育。利用我厅和省教育厅建立的医学教育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协商。作为过渡性措施,依靠医学高等院校,以“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培养一批下的去、用得上、留得住,熟悉农村卫生工作特点,掌握一定全科医学理论和技能的农村适宜卫生人才。

  (三)严格落实对口支援制度和城市卫生人员晋升职称前下基层服务制度。今年继续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要有1名城市下派的医务人员帮助工作。

  三、采取积极措施,稳定现有人才队伍。

  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已下发文件,明确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5点意见。13个市卫生行政部门正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具体实施意见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多年来省政协高度关注卫生工作,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深表感谢。同时,希望省政协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厅的各项工作,共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