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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评选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严以律己,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疾控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4、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受到同行的好评和群众的信任,是广大疾控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各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条件,确保先进质量。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兼顾从事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急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防治和免疫预防、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单位和个人代表,坚持以基层一线人员为主,县(市、区)级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比例不得少于70%。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评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比例不超过表彰总人数的30%。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3),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

  2、先进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突出特色和主要事迹,文字简练,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附电子文本。

  3、各呈报单位须写出书面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产生的程序、推荐意见、公示形式和结果等)。

  4、请各市卫生局于2月底前将推荐的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材料报我厅疾病控制处。

  联系人:邱晓辉;联系电话:025-83620629;传真:025-83620610;电子信箱:jkc@jswst.gov.cn;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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