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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泰州市采供血机构调整的批复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泰州市采供血机构调整的批复
(苏卫医〔2008〕5号)
泰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调整泰州市采供血机构的请示》(泰卫[2008]1号)收悉。根据《江苏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苏政办发[2007]14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经研究,同意设置泰州市中心血站泰兴、姜堰、兴化采血点和泰州市中心血站靖江市分站,同时要按照《规划》要求尽快完成靖江市分站向采血点的调整过渡。望你市进一步加强全市血液监督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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